新疆设高中“杏林实验班”

首页 > 教育新闻 > 新闻阅读存档/2016-07-12 / 加入收藏 / 阅读 [打印]

    本报乌鲁木齐7月11日讯(记者 蒋夫尔)记者今天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,新疆决定开设普通高中“杏林实验班”,采用“3+5”模式,培养中医、民族医后备人才。

    据悉,开办普通高中“杏林实验班”,是新疆培养中医、民族医人才的创新之举,旨在从高中阶段起步,培养一批既掌握高中课程知识,又具备一定中医、民族医知识基础的高中毕业生,为培养高层次的中医、民族医专业人才打下坚实基础。

    新疆普通高中“杏林实验班”由自治区卫计委、自治区教育厅共同批准举办,由新疆师范大学附属中学与新疆医科大学联合举办中医“杏林实验班”、新疆实验中学与新疆医科大学联合举办维吾尔医“杏林实验班”,每班招收40人,共计80人,面向全疆范围招生。

    据介绍,“杏林实验班”采取“3+5”的人才培养模式,即接受3年高中教育,高中毕业后,学生参加全国高考,成绩合格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入新疆医科大学相关学院,再接受5年中医、民族医本科专业培养。学生完成本科阶段学习后,学业成绩优异者,可通过免试推研等途径进入研究生阶段培养。